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6-04-30
摘要: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90件、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4件

  16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国税明电[1997]8号)。

  16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张家港保税区企业开展来料发外加工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188号)。

  16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维美德西安造纸机械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计算超税负返还及出口退免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67号)。

  16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出口退税免予提供增值税(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的通知》(国税函[1997]375号)。

  16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新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名单的通知》(国税函[1997]457号)。

  16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淀粉使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58号)。

  16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部门尽快建立局域网络应用环境的通知》(国税函[1997]473号)。

  16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盐业专营公司出口盐准予开具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86号)。

  16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的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38号)。

  17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64号)。

  17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桐油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599号)。

  17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桉树木片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650号)。

  17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疆棉”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115号)。

  17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8]164号)。

  17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

  17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1998]20号)。

  17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敏感地区购进货物出口退税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1998]27号)。

  17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432号)。

  17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8]118号)。

  18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铝、锌、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国税发[1998]152号)。

  18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国税发[1998]207号)。

  18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生产中标货物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708号)。

  18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齐鲁、扬子公司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763号)。

  18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纺织机械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13号)。

  18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号)。

  18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销售出口货物开具税收缴款书的批复》(国税函[1999]201号)。

  18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473号)。

  18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中国产物品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540号)。

  18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713号)。

  19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0]94号)。

  19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国际招标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133号)。

  19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国税函[2000]861号)。

  19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的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954号)。

  19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04号)。

  19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国税发[2001]74号)。

  19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1]83号)。

  19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聚碳酸酯胶粒等产品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985号)。

  19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83号)。

  19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97号)。

  200.《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国税函[2002]212号)。

  20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出口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373号)。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