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函[2006]99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6-29
摘要: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涉及面广,纳税申报数据信息多、工作量大,而且对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是一项全新的管理要求。为此,各地要本着“先试点、后推开,先纳入管理后逐步规范”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这项工作。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6]99号        2006-06-29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是贯彻落实总局“四、一、三”工作思路,强化税源源泉控管的重要举措,也是个人所得税税制建设与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各级地税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全员全额管理作为当前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我省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二、积极稳妥,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涉及面广,纳税申报数据信息多、工作量大,而且对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是一项全新的管理要求。为此,各地要本着“先试点、后推开,先纳入管理后逐步规范”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这项工作。自今年7月份开始,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部分行业、企业开展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试点,具体试点行业和户数,由各地自定。同时,各地要结合全员全额工作试点,积极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要摸清辖区内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分布情况,并将其纳入重点纳税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促使纳税人认真记录各项收入信息,以保证自行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涉及广大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切身利益,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宣传中既要突出税收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宣传,也要针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开展具体操作业务的培训和辅导,进行个人信息安全和保密事项的解释,同时,面向社会各界,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纳税服务角度,广泛宣传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管理的重要意义,赢得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二)是做好与个人收入建档工作的有机结合。个人收入建档是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目前我省个人收入建档工作初见成效,建档户数达到120余万人,各地要充分依托这些档案信息,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开展好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同时,通过全员全额管理不断完善个人收入与纳税档案,探索扣缴申报和个人自行申报信息交叉稽核、分析评估的有效措施,真正发挥其税源监控的作用,从而提高全员全额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全员全额管理的效率。开展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信息内容多、数量大,管理任务重,迫切需要信息化技术的支撑和配合。各地要结合实际,提高全员全额扣缴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开展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试点的单位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全员全额管理覆盖面,带动全省工作的深入开展;没有开展软件试点的单位,也要积极采取电子申报、电子建档等方式,减轻扣缴义务人和基层税务部门的工作量,提高全员全额管理效能。各地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中,还要增强法律观念,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依法为扣缴义务人和个人基础信息、收入信息资料保密,保证涉税资料的安全。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全员全额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各级地税税收管理、征收管理、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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