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2014]1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1-17
摘要: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不断总结完善升级,逐步实现纳税服务规范从县级税务机关的统一到全国税务机关的统一。着手制定后台税收征管规范,使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前后台有机衔接,相互咬合,互促互进。

三、方法步骤

  (一)启动部署

  1.制定方案。税务总局印发税务系统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方案。2014年11月25日前,各省国、地税局依据税务总局主题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动员启动。2014年11月30日前,市、县国、地税局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

  (二)组织实施

  1.召开民主生活会。根据中纪委、中组部有关要求,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党组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的标准,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税务总局要派人参加省国税局党组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抓好《规范》落地。2015年1月1日起,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本;及时开展《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落地情况检查。

  3.召开推进会。2014年11月,召开全面推进税务系统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会议。2014年12月,召开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会。

  4.组织专项检查。结合2014年度工作总结,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2015年适当时候,对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5.开展日常督查。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工作要求等情况开展日常督查督办和明察暗访。

  (三)总结提升

  1.总结上报。2015年6月15日前,各省国税局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收集整理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上报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情况报告。

  2.通报情况。2015年6月底前,税务总局总结通报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加强作风建设无尽期。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是税务系统认真落实中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四风”问题整治、常态长效地抓好作风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和干部群众根本利益、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以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税收事业新发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局党组是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始终把活动抓在手上,以身作则抓带头,推动班子抓推进,督促下级抓落实。各级局职能部门要尽责担当、协同攻坚。各级局纪检监察、巡视、督察内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问责作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加强协调,确保主题活动扎实落地。

  (三)加强沟通联系。各省局要继续坚持每周工作专报制度,按时向税务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主题活动情况,每月5日前继续上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统计表,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四)严格督导考核。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要求,对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的各项任务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和效果。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开展活动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责令“补课”“返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顶风违纪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通报、公示等形式,公开主题活动内容、过程和结果,让群众充分知情,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加大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税务系统报刊、网站、简报和外部媒体,广泛宣传税务系统作风建设新成果,宣传践行群众路线的好税官、好党员,继续营造深入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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