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登记与纳税申报相关业务流程调整的温馨提示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8-28
摘要:为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成都市地税局将部分房屋交易纳税申报业务内嵌于房屋权属登记业务之中。您通过网上或者现场递交资料成功后,只需等待短信通知即可前来办理相关业务,全流程办结时限从过去8个工作日缩短到4个工作日。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登记与纳税申报相关业务流程调整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成都市地税局将部分房屋交易纳税申报业务内嵌于房屋权属登记业务之中。您通过网上或者现场递交资料成功后,只需等待短信通知即可前来办理相关业务,全流程办结时限从过去8个工作日缩短到4个工作日。

  一、 关于联合办理业务范围

  1.个人存量房(二手房)交易。

  2. 个人房屋交换。

  3.个人房屋产权调换。

  其中,第1项业务可通过网上预约预审办理。办事群众只需登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http://www.cdfgj.gov.cn)提交登记和纳税申报所需资料,无需到现场进行递件。

  二、 联合办理业务流程

  请您先到房产交易中心总咨询台接受资料初审——依发号顺序在登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递件——审核通过后您将收到确认短信,请您根据短信内容携带相关原件到地税窗口复核并领取缴费通知书——在缴费窗口缴纳税费后即可在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三、 联合办理业务的地理区域范围

  联合办理业务目前只在成都五城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候区)、高新区范围内推广实行。您可选择房产分中心或城南分中心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四、不纳入联合办理业务范围

  个人购买商品房,个人赠与房屋,离婚财产分割,夫妻间财产约定,法院判决、调解、拍卖等业务,单位出售存量房,单位赠与房屋,单位房屋交换等。

  以上事项仍按现行流程办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配合!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2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