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就修订《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4-13
摘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意见请发送至我委外资司(国际产能合作处)电子邮箱liuzhe@ndrc.gov.cn, 或邮寄至“北京市月坛南等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国际产能合作处)”,邮编10082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就修订《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以下称“9号令”)自2014年实施以来,对于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的便利化和透明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我国境外投资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999号)等,我们对9号令进行了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意见请发送至我委外资司(国际产能合作处)电子邮箱liuzhe@ndrc.gov.cn, 或邮寄至“北京市月坛南等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国际产能合作处)”,邮编100824.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税屋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

  2016年4月13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