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体检福利费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6-07-29
摘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

问:我公司在全国各地设有服务网点,每年一次的体检是给每个员工提供的福利。但是因为外地长住人员较多,回公司本部体检十分不便。问:让员工在工作地点进行体检账务如何处理?

答: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天津国税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执行口径》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为新员工进行入职体检产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企业为新员工进行入职体检产生的费用按照企业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职工体检费属于福利费的核算范围,在哪体检不影响账务处理。至于报销的程序按公司报销制度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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