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联关系及判定 24、什么是关联关系? 答:42号公告所规定的关联关系,依据不同的内容和特点,可以分为以下七类:股权关系、资金借贷关系、特许权关系、购销和劳务关系、任命或委派关系、亲属关系、实质关系。 25、如何判定股权关系? 答: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的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26、间接持股的情形,如何计算持股比例? 答: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27、亲属共同持股的情形,如何计算持股比例? 答: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28、如何判定资金借贷关系? 答: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股权关系的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的构成资金关联关系。 29、如何确定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 答: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30、能否举例说明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的计算方法? 答:例如,甲公司直接持有乙公司24%的股权。2018年,甲从乙借入3笔借款分别为3000万(使用50天),2000万(使用60天),1000万(使用30天)。假设甲2018年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且全年无变化。甲乙双方年度借贷资金总额占甲方实收资本比例为: (3000×50+2000×60+1000×30)/365/3000=27.4%<50% 如果乙2018年实收资本为1500万元,且全年无变化,则甲乙双方年度借贷资金总额占乙方实收资本比例为: (3000×50+2000×60+1000×30)/365/1500=54.8%>50% 虽然借贷资金总额未占甲实收资本的50%,但乙已达到借贷资金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因此可以认定甲乙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31、如何判定特许权关系? 答: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股权关系认定的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的构成关联关系。 32、如何判定购销和劳务关系? 答: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股权关系认定的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的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33、如何判定任命或委派关系? 答: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属于前述情形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34、如何判定亲属关系? 答: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股权关系、资金借贷关系、特许权关系、购销和劳务关系、任命或委派关系之一的构成关联关系。 35、如何判定实质关系? 答: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的构成关联关系。 36、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是否构成关联关系? 答: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构成关联关系。 37、报告年度所属期内关联关系发生变化的,如何确定存续期间? 答:除资金关联关系外,其他类型的关联关系在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 38、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否构成关联关系?分公司有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申报? 答:构成关联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汇总纳税,由总公司统一进行关联申报。 关联申报表填报常见问题 (一)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 39、怎样区分“正常报告”、“更正报告”和“补充报告”? 答:正常报告,是指报告期内第一次年度报告;更正报告,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对已报告内容进行更正的为“更正报告”;补充报告,是指报告期后,由于企业自查、主管税务机关等发现以前年度报告有误而更改的报告。因此,前台操作人员在为纳税人进行关联申报时,应区分不同情况,勾选不同的报告类型。 40、我公司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需要被母公司合并报表,在填报“115上市公司”这一选项时,应如何选择? 答:“115上市公司”选项基于报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填报,报告企业为上市公司主体的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41、“203员工数量”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基础信息表》“104从业人数”填报口径是否一致? 答:不一致。《报告企业信息表》“203员工数量”填报的是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全年从业员工数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从业员工数量=(年初值+年末值)÷2。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企业基础信息表》“104从业人数”填报的是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因此,企业填报时,应将两份表格的填报口径加以区分。 42、在填报“400企业股东信息(前五位)”时,如果当年度前五位股东曾发生变更,应以哪个时点为准? 答:应填报本报告年度最后一日持股比例排序前5位股东的信息,与第5位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股东,其信息也应填报。 43、“119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如何填报? 答: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填。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44、如果“119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选择“否”,企业是否还需填报最终控股企业信息? 答:需要。“119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选择“否”的企业也应如实填报“120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名称”和“121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所在国家(地区)”。 45、被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应该填报什么表? 答:被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需要填报表G000000和表G114010、表G114011、表G114020、表G114021、表G114030、表G114031。 46、“300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中,高级管理人员指哪些? 答: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7、我公司股东有境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404登记注册类型”应如何填报? 答:“404登记注册类型”应按照股东所在注册地的登记类型填报,如为境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应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填报。如为自然人投资的,填报自然人。 48、对于境外股东,在境外注册机构出具的证件种类名称各不相同,“405证件种类”应如何选择? 答:针对此情形,建议按照境外注册的证件类型实质选择较为接近的证件种类。 49、《报告企业信息表》(G000000)中“407持股起始日期”如何填报? 答:填报持股比例最近一次发生变动的日期。 (二)G100000《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 50、G100000《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上的数据是否全部自动生成? 答:不是。《汇总表》中“100关联交易信息”、“200关联债资信息”和“300成本分摊协议信息”的金额信息能够自动根据其他表单汇总生成,而“301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和“400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项目仍需手工勾选。 51、如何计算得出“203债资比例”? 答:“203债资比例=201年度平均关联债权投资金额÷202年度平均权益投资金额”,“201年度平均关联债权投资金额”=表G107000第N行第8列,“202年度平均权益投资金额”=表G109000“100权益性投资情况”中第13行第4列。 (三)G101000《关联关系表》 52、G101000《关联关系表》是不是需要填报所有的关联方信息? 答:不是。本表只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内与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53、若一个关联方涉及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G101000《关联关系表》第6列应如何填报? 答:“关联关系类型”一栏应对照42号公告中第二条关于关联关系所定义的七种类型并参照《填报说明》填列代码A-G,若同一关联方涉及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同时选填多个代码。 54、填报《关联关系表》时,关联关系“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是指关联关系存续期间的起止日期吗? 答:不是。《关联关系表》第7列“起始日期”和第8列“截止日期”应填报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构成关联关系的起止时间,年度内关联关系未发生变化的,填报报告年度的起止时间。即,关联关系在2018年内没有发生变化的,填报“起始日期”为2018-01-01,“截止日期”为2018-12-31。 (四)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 55、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具体指哪些交易? 答: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所有权转移交易。 56、我公司与多个关联方发生多类关联交易,应该如何确定前5位关联方? 答:企业应按照关联方、类型(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劳务交易)、交易方式(转让/受让)及境内外分别汇总本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排序确认各类别前5位关联方后,分别填报于G102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单中。对于同一类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超过5个的,应将前5位关联方的情况单独填列一行,同时将第6位(含)之后的所有关联交易金额的合计数填报在“其他关联方”一行。 57、我公司在报告年度所属期内向同一关联方销售原材料、产品、机器设备等,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第3列应如何填报交易内容? 答:若企业在报告年度所属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涉及多种交易内容的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交易,则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第3列“关联交易内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填“原材料-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进口报关价格计算)、“原材料-其他”、“半成品”、“产品(商品)-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出口报关价格计算)、“产品(商品)-其他”、“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机械机器设备(包括飞机、火车、轮船)”、“固定资产-器具工具家具”、“固定资产-运输工具(不包括飞机、火车、轮船)”、“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林木类生物资产”、“畜类生物资产”、“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其他有形资产”。可选填多项。 G102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单的“关联交易内容”均可据实选填多项。 58、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的第15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合计”及第30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受让合计”是否自动计算生成? 答:不是,需要企业手工填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企业应该对报告年度所属期内发生的所有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受让交易进行分类汇总(包括非关联交易),并将汇总金额分别填列在第15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合计”及第30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受让合计”,第15行的金额应大于等于第7行及第14行的合计数,第30行的金额应大于等于第22行及第29行的合计数。 G103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单相应行次的填列均应遵循此原则。 59、我公司为一家来料加工企业,主要关联交易是为关联方提供来料加工服务,并向关联方收取加工费,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是应该填报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还是G108000《关联劳务表》呢? 答:来料加工企业应在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上进行填报,其中“原材料—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进口报关价格计算填报,“产品(商品)—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出口报关价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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