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关税[2020]3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10-12
摘要: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0]38号          2020-10-12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二、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数量或限额,按附件规定执行。附件所列1-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

  三、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政策规定数量或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四、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展品清单,由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统一报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10月12日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
序号 类别 备注
1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
 (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除外)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12件
2 牵引车、拖拉机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2件
3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3件
4 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5件
5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5件
6 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展品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
注:上述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标签: 批发和零售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