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防办[2003]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典”疫情传播期间暂时中止营业税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5-12
摘要:由于培训、发调查表阶段均需要与大量的企业财务人员接触,而且有的财务人员还来自“疫区”,应尽量避免税务干部与企业人员接触,防止“非典”疫情的传播渠道,保证税务干部的身体健康。为此决定各区县暂时中止2002年度税收资料调查工作,何时恢复,另待市局统一安排。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典”疫情传播期间暂时中止营业税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防办[2003]5号             2003-05-12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当前,全市的防治“非典”工作已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均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2002年度的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均在积极布置。有的区县布置速度较快,已经给企业培训完,调查表收齐,正处于数据录入阶段;有的区县正处于收调查表阶段;有的区县刚刚布置到税务所,税务所正处于给企业培训、发调查表阶段。

  由于培训、发调查表阶段均需要与大量的企业财务人员接触,而且有的财务人员还来自“疫区”,应尽量避免税务干部与企业人员接触,防止“非典”疫情的传播渠道,保证税务干部的身体健康。为此决定各区县暂时中止2002年度税收资料调查工作,何时恢复,另待市局统一安排。

  为切断“非典”传播渠道,做好“非典”防护工作,保证有关税务干部的身体健康,在“非典”疫情传播时期,采取营业税管理工作措施如下:

  一、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尽量压缩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一律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二、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尽量避免面谈的形式,通过打电话、发邮件、发传真等形式解决。

  三、为基层、纳税人提供方便,在“非典”期间应做到:

  (一)各区县每月上报的手工报表暂停。

  (二)收入分析、调查报告、情况反映等纸张形式一律通过二期办公自动化的邮箱报送。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五月十二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