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地税流[2003]319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7-04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69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并结合我局《关于对本市代理业中有关营业税若干税政问题的通知》(沪地税一[1999]86号)第六条规定,一并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地税流[2003]319号        2003-7-4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69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并结合我局《关于对本市代理业中有关营业税若干税政问题的通知》(沪地税一[1999]86号)第六条规定,一并执行。

  附件:国税发[2003]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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