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地税发[2000]72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3-21
摘要:检查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中小企业的特点,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实施日常检查,年度重点企业检查面不低于30%,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也要定期进行税收检查,防止偷逃行为的发生。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0]72号            2000-03-21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补充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总局和省局也将此作为所得税征管重点,制定了一些措施和办法。但是,目前我省中小企业税收征管中仍存在着征收方法简单,征管措施不严,基础管理薄弱,税源底数不清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发展,造成了税收流失。为此,省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二、全面加强和完善现行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式。近几年来,结合湖北实际,我省制定了《湖北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小企业特别是集体、私营企业管理的措施。这一办法对督促企业健全财务核算,保证税收收入增长起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是这项工作在各地落实情况不尽一致,有些地方没有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核定范围,或放松了对核定征收企业的跟踪管理。对此,省局要求各地要认真领会《意见》中确定的三种征收管理方式,并结合我省核定征收办法的要求,总结本地区的核定征收工作经验,找出差距,逐步规范中小企业征管方式,特别是对财务管理相对规范,帐证基本齐全,暂不能正确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采取年初预缴,年终汇缴申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征收方式,以达到既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又增加税收收入的目的。

  三、强化中小企业所得税基础管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长期以来,由于受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税务部门在征收管理上特别是基础管理上力度不够,影响了征管水平和质量。因此,各地要在总结以前的经验上,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强化管理:

  (一)税源管理。建立中小企业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区中小企业分布情况、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及税源变化情况。

  (二)税基管理。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对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的中小企业要严格税前扣除项目如亏损弥补、财产损失等审核制度,保证所得税税基不受侵蚀。不论采取哪种征收方式的中小企业,凡符合国家减免税政策的,必须严格按减免税报批程序和权限审批。

  (三)财务管理。按照征管范围的划分,集体、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地税征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在进行所得税检查时,对企业财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同时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高其财务核算水平。

  (四)检查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中小企业的特点,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实施日常检查,年度重点企业检查面不低于30%,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也要定期进行税收检查,防止偷逃行为的发生。

  四、广泛进行调查研究,逐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征管措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中小企业面临着资产转换、产权重组、多元融资等新的经营体制和方式,这就要求税务部门要加大政策调研的力度,并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以适应形势发展对征管工作的要求,同时也为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创造一个公平有利的环境。

  五、总结经验,报送有关资料。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地方税务局应于每年5月31日以前向省局所得税处报送上年度中小企业管理的总结报告。包括中小企业的户数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实现产值、销售额、利润额,上缴的各项税收,采取的征管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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