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自治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4〕50号 2024-11-2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清理规范证明事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证明事项清单》和《自治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市、县(区)依据《自治区证明事项清单》和《自治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可以调整公布本级清单,并及时在各类办理平台更新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同时做好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风险防控。 《自治区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自治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决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税 屋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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