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函[2008]162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衔头发票式样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5-26
摘要:除单联发票、定额发票及卷筒式发票外,其余的电脑版和手写版企业衔头发票的发票联,全部使用深圳国税专用的干式复写防伪纸印制,防伪标识及特征与我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一致。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衔头发票式样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国税函[2008]162号        2008-05-26


各区局,各基层分局:

  为提高企业衔头发票的防伪能力,强化企业衔头发票管理,经研究,市局决定统一全系统企业衔头发票的纸张与式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除单联发票、定额发票及卷筒式发票外,其余的电脑版和手写版企业衔头发票的发票联,全部使用深圳国税专用的干式复写防伪纸印制,防伪标识及特征与我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一致。

  二、凡两联企业衔头发票,其第一联应为发票联,使用深圳国税专用的干式复写防伪纸印制,第二联应为存根联,使用普通纸张印制。两联发票复写后,发票联的大写金额栏没有荧光反映。

  三、单联发票、定额发票及卷筒式发票的纸张和式样另行规定。

  四、从2008年6月1日起,新批准的纳税人全部按照上述要求印制企业衔头发票。纳税人于2008年6月1日前申请印制的企业衔头发票,可以继续使用至2009年6月30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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