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盒方式售初级农产品如何适用税率?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2-04-26
摘要:  问:我公司为一家商业零售企业,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销售部分农业产品,如蜂蜜、咸蛋、腌肉、熏肉、干货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的规定,属于初级农产品,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问:我公司为一家商业零售企业,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销售部分农业产品,如蜂蜜、咸蛋、腌肉、熏肉、干货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的规定,属于初级农产品,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为了满足顾客送礼的需求,上述初级农产品会以礼盒的包装形式出售(礼盒内不含17%税率的商品),请问初级农产品以礼盒的包装方式销售是否需按17%的税率征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以礼盒的包装形式出售农产品,若随适用13%税率的货物出售,按13%的税率征税;若随适用17%税率的货物出售,按17%的税率征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