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国税函[2012]105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填报减免税备案表及明细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5-28
摘要:2011年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填报《减免税备案表》及《减免税明细表》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人,在进行2012年6月份网上纳税申报时,需对已填报的属期为2011年1月至12月《2011年增值税(消费税)减免税明细表》的汇总数据及减免税项目进行核实填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填报减免税备案表及明细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琼国税函[2012]105号          2012-5-28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填报减免税备案表及明细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国税函[2011]111号)的要求,现就网上填报2011年《减免税明细表》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1年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填报《减免税备案表》及《减免税明细表》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人,在进行2012年6月份网上纳税申报时,需对已填报的属期为2011年1月至12月《2011年增值税(消费税)减免税明细表》的汇总数据及减免税项目进行核实填报。

  二、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对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了年度申报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进行2012年6月份或7月的网上纳税申报时,需要在网上填报《2011年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明细表》。

  三、各市、县局应积极做好纳税人网上填报2011年《减免税明细表》的宣传及辅导工作,尽量动员有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填报减免税相关信息。

  四、网上填报《减免税明细表》中如遇到问题,各市县局要及时报告省局研究解决,以确保网上填报工作顺利开展。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