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人事议题外,政府与地方的关系更多是在财权和事权的合理匹配和划分上,而财权是核心。 台湾地区“立法院”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要界定到底是政府比较需要还是地方比较需要这个钱。 从台湾地区多年来的经验来看,如果政府在更多集权和集钱之下,这容易造成地方上出现严重的依赖心理。而反过来,政府会被批评干预地方事务过多,但这种现象在学理上叫地方财政的健全性。 早年台湾地区一度如此,被社会广泛诟病,后期的改进中最主要的就是科学合理的财政收支划分法。 收的问题可以很好划分,但支出的部分则比较麻烦,因为有些事政府做好还是地方做好存在争议。 对此,台湾地区再次回到法律层面,用地方制度法来规范所谓事权的部分,再回头到财政收支划分法。 原则上看,与大陆类似,如果军队等大的部分没有争议。但在“共享”问题上,台湾与大陆有一些不同。 比如,遗产税(大陆未开征),这是台湾地区典型的共享税。实践看遗产税以不动产为主,而地方对此掌控的信息最完整。“直辖市”与政府对半分,其他地方上则是8:2。 台湾创建了“统筹分配”——数学公式上类似大陆的教育附加。先约定限定了某些税,这些税都一定要拿出一定的比例作为统筹分配,但这个统筹分配税款不是一个单独的税目,只是一种收入,是政府分给各个地方的,从税收当中抽取的。 通过这个制度的设计,可以对地方进行一些不均的调控,类似父母亲拿出一笔钱,透过一定的分配的方式,让兄弟姐妹之间不要差距太大。这是制度设计的精神所在。 最后,则是补助。这个补助是支出,由政府直接给预算,一类是补助“先天不足”的那种,第二叫做特别补助(计划性的补助),比如地方要发展自己,就需要做一个方案给政府,经评估后认为有效益了,政府就可以拨一笔钱给地方来执行这个方案。 不过,在监督政府花钱的事后处理上,台湾地区的审计部门属于检察系统,这是孙中山当年的五权分立制度的设计。现在,台湾地区正在讨论,如果放到“立法院”来管辖是否会更好。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