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把改革推向纵深;部署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扩大开放促发展升级;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运用更多资源更好保障民生。 配套财税政策——财税[2015]5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会议指出,今年要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为创业创新清障、服务。 会议决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在去年大幅减少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彻底取消这一审批类别。分类清理剩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等49项予以取消,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等20项按程序转为行政许可,对其他不直接涉及公众或具有行政确认、奖励等性质的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或通过权力清单逐一规范。 会议认为,契合国外需求和意愿,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利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更可以倒逼我国企业提质增效、实现优进优出,打造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促进互利共赢。会议要求: 会议指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 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托举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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