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就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税政司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 营改增新增近千万户纳税人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营改增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营改增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特点,在整个经济层面影响大、范围广,牵一发而动全身。”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 根据试点方案,营改增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据测算,四大行业涉及的纳税人总数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王建凡介绍,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方面,是扩大了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另一方面,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今后,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通过营改增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王建凡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同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营改增将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如何确保这一承诺如期落地,备受社会关注。 “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作了充分考虑,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安排。”王建凡表示。 比如,一次性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并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同时,方案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而对于前期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总体税负也会出现下降。这是因为,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等四大行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预计全年减税超5000亿元 国税、地税将建立联席工作制度,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这充分证明营改增的制度框架体现了总体减税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表示,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解决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是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营改增试点已实施4年多,主要目的是为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前期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营改增全面推开后,预计全年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 林枫介绍,目前,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不足2个月时间,试点准备的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试点如期顺利推进,财税部门正在抓紧准备营改增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尽快公布。税务部门已经制定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国税、地税将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位。 由于营改增涉及税种交接问题,国税、地税将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税务部门将分批次做好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以及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增设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给纳税人提供更便利高效的办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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