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1-25
摘要:为了使您在享受优质服务的同时获得充分的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要求,要求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必须进行行政登记、实名登记以及业务信息采集,同时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以及执业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9-1-25

亲爱的纳税人:

  随着国家财税制度的改革深入,税收政策及征管规定的内容日益丰富,许多纳税人朋友常常会陷入“不知道、不会办、办不好”的办税困境,甚至因此产生涉税风险。为了尽可能帮助纳税人完成纳税义务、充分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最大程度避免涉税风险,涉税专业服务应运而生,有效补充了纳税人的涉税服务需求空缺。

  2017年9月,国家出台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进一步放开了涉税专业服务市场,为纳税人获得优质服务提供了更多选择:

  您可以选择实名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办理涉税业务。

  根据《办法》规定,已完成行政登记、实名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以办理包括税收策划、税务顾问、涉税鉴证等在内的全种类涉税专业服务;

  已完成实名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可以办理日常申报、发票领购、优惠备案、代理记账等各类日常涉税服务。

  为了使您在享受优质服务的同时获得充分的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要求,要求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必须进行行政登记、实名登记以及业务信息采集,同时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以及执业规范。

  如果您准备选择专业机构委托其代理涉税业务,请选择纳入税务机关监管范围的正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必须到所属税务机关进行实名登记,其中使用“税务师事务所”作为名称的,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进行行政登记。您可以通过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涉税通知”栏目)、电子税务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查询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以及未进行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以上名单信息我们将按月进行更新推送。选择纳入监管范围的正规机构,将成为您合法权益的有效屏障。

  如果您已经委托专业机构代理涉税业务,请敦促为您服务的专业机构尽快完成行政登记、实名登记和业务信息采集。根据《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未按时完成行政登记、实名登记的机构将被拒绝受理业务甚至吊销从业资格;未进行业务信息采集的委托关系无法受到有效保障。敦促委托机构及时完成登记采集,将避免您的涉税事项办理受到影响。

  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因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反税法规定、未按职业规范执业、不正当竞争、不正当谋利等行为受到侵害,请拨打电话12366或直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据《办法》对相关机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自2019年开始,我们还将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信用管理,我们会定期发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信息,为您的选择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保障。

  《办法》的出台致力于构建更加健康规范的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切实维护国家与纳税人合法权益,能够进一步激发涉税专业服务在便利纳税人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了让《办法》的作用落到实处,请与我们共同努力,为您明天的选择提供多一份安全放心、多一份满意舒心。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9年1月2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