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疫情期间线上办理出口退税无纸化备案的通知 全市外贸企业: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办税的安全防护,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前,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详见附件1,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除外)可直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化备案,待疫情结束后再到办税服务厅补交相关纸质资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无纸化备案后,外贸企业即可在网上进行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 疫情结束后,无纸化备案恢复原有办理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2月5日 附件1: 适用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贸企业,可申请实行无纸化退税申报: 1.自愿申请开展无纸化退税申报工作,且向税务机关承诺能够按规定将有关申报资料留存备案的; 2.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 3.具备金税盘或税控盘; 4.能够按规定报送经数字签名后的出口退(免)税全部申报资料的电子数据。 附件2: 疫情期间申请无纸化备案的操作指引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 打开“向导→备案申请向导”,进行以下操作: 一、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项下填写表格,变更事项选择退税管理类型,变更后内容填写:WZHQY。 二、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打印退(免)税备案相关报表下的“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表”,经法人签字(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格式,文件命名为“海关代码+企业名称+无纸化备案”。 待疫情解除后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申请表》提交至办税服务厅。 三、生成退(免)税备案申报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生成“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申报”电子数据包,并保存。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 一、上传电子数据 二、提交PDF文档 在“退税服务→税贸互动→退税信箱→收件箱”,点击“写信”。 请正确填写办税员信息,其中手机号必须是可联系的本地手机号,邮件主题设置为“海关代码+企业名称+无纸化备案”,选择文件为之前扫描的PDF文档,点击发送。 三、查看反馈信息 在“申报退税→出口退(免)税申报→备案业务申报→备案变更申报→已受理申报数据”,查看反馈信息,直至流程完结。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