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当董事的收入在47 000~84 500元/月时 将22 000元的收入按照工资发放,适用的边际税率为20%,将25 000~62 500元的收入按照董事费发放,适用的边际税率为24%,这样的安排达到税负最优。如果工资超过22 000元将要适用25%的边际税率,大于最优方案中董事费适用的边际税率24%.如果董事费超过62 500元将要适用32%的边际税率,大于最优方案中工资适用的边际税率20%。 (七)当董事的收入在84 500~124 500元/月时 将62 500元的收入按照董事费发放,适用的边际税率为24%,将22 000~62 000元的收入按照工资放,适用的边际税率为25%或30%,这样的安排达到税负最优。如果董事费超过62 500元将要适用32%的边际税率,大于最优方案中工资适用的边际税率25%或30%.如果工资超过42 000元(62 000元)将要适用25%(30%)的边际税率,大于最优方案中董事费适用的边际税率24%。 (八)当董事的收入在124 500元/月以上时 将60 000元收入按照工资发放,适用的边际税率为30%,其余的收入按照董事费发放,适用的边际税率为32%,这样的安排达到税负最优。如果工资超过60 000元将要适用35%的边际税率,大于最优方案中董事费适用的边际税率32%。 三、结论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可以得到董事收入的最优税负方案,见表2。 表2董事收入的最优税负方案表(元/月)(见附表) 在企业董事有董事费和工资收入的前提下,如果按照“董事收入的最优税负方案表”,合理安排工资和董事费收入,则可以使个人所得税负担最小化。但是笔者提出的董事收入的最优税负方案表是在四个基本假设条件下获得,所以对董事收入的最优税负分配方案的使用要综合考虑以下三点: 1.其实企业支付给董事的工资、董事费收入和支付时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且收入的实现时间和实现收入事实上具有不确定性,所以“董事收入的最优税负方案”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完全实现。但企业应当尽可能参照“董事收入的最优税负方案表”合理安排董事的收入结构,从而使董事的个人收入税负担接近于最优税负。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做到最优,但是我们能够做到次优。 2.董事的收入中没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如果董事收入中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则需要重新测算最优税负方案,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负和工资、董事费的税负有很大的差异。 3.如果董事的工资收入超过合理性工资的标准,董事的工资超过合理性工资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会增加企业所得税负担,如果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当作一个整体来考虑时需要重新测算最优税负。 下 载: rar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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