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4]819号 2004-06-25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4]6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险种免征营业税: 一、广电日生生瑞两全保险 二、广电日生长庚终生寿险 三、广电日生广福附加寿险 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6月25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