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 )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09-29
摘要:  一、业务概述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包括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 免、抵、退 税。   二...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传递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后续管理环节需调阅以下资料实施审核:
  (1)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信息
  (2)上月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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