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网上办税平台申报退[免]税的通知 各出口企业: 按照我省统一工作安排,现决定于2013年12月1日起启用网上办税平台,现就我市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1日起,出口企业的原使用的“出口退税申报反馈传输平台”停止使用,企业出口退(免)税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网上办税厅网站地址:https://221.226.83.19:7001/newtax/static/main.jsp) 二、通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退(免)税的业务范围包括:退(免)税预申报、正式申报、单证申请、数据反馈等。 三、以上申报仅指退(免)税申报数据,需要提供纸质申报资料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请出口企业参照附件《网上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操作说明》,办理退(免)税申报。 特此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