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修订案或最迟年内上会审议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杜丽娟 人气: 时间:2015-01-10
摘要:十二五 最后一年,各项改革纷纷进入深水区,个人信息联网工作在开年迈出了新的一步。 2015年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开了由国税总局、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根据草案,要建立包括自然人在内...

“十二五”最后一年,各项改革纷纷进入深水区,个人信息联网工作在开年迈出了新的一步。

2015年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开了由国税总局、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根据草案,要建立包括自然人在内、覆盖全面的纳税人识别号,同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需将账户、投资收益、利息、单笔资金往来达到5万元以上等信息,提交给税务部门。

不仅有唯一的识别号,还要求第三方对税务机关提供数据。征求意见稿首次明文规定了各部门在信息共享上的法律责任,这成为推动个人涉税信息联网的一个重要动力。

参与征求意见稿的部分专家认为,把个人信息共享给税务机关,短期看是为了征税服务,实现信息管税的目的。长期看,通过这些信息建立的大数据库平台,有利于政府在未来的支出、转移支付等环节安排准确的预算,减少瞒报、虚报等情况,最终在信息完善后,为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征收提供技术支持。

技术条件成熟
“目前个人信息在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有登记,只是法律并没有要求各部门之间要共享信息,对银行来说,自己花费精力和财力建立的数据系统,不会轻易给税务机关,但是一旦成为法律,信息共享将成为常态。”一位接近税务机关的人员表示。

在该人士看来,各部门之间都有保密协议,如果信息共享发生风险,这个责任该如何承担,现行法律并没有做具体规定,这是未来能否共享的关键。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也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向财政、税务机关提供本单位掌握的市场主体资格、人口身份、专业资质、收入、财产、支出等与征税有关的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完善的具体细则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先推行再完善,这是当前改革的一个基本思路。”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版本和此前税总起草的内容大致相同,此次向社会公开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二是法制办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的各部委征求意见,之后会再调研、公布。按照这个节奏该草案在国务院层面至少需要半年时间来讨论。

施正文预测,最迟年底会在人大会议上审议。“如果快的话,草案在6月底交由人大审议,经过调研、论证、公布等环节,估计年内可上会审议,但通过的可能性较小。年内通过的可能性较小,主要还是基于各方利益的博弈。税务机关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非常困难,主要是第三方配合不足造成的。”

中国社科院财经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从目前我国在信息化发展程度看,税收征管法在技术手段上已经不存在任何难题了。

以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为例,数据显示,2013年年底,全国已经有60多个房产市场重点监测城市与住建部的联网。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适用对象、执行部门以及登记程序、信息共享和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要建立个人涉税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工商、公安、国土资源、住建部、银行、社保、审计、海关等部门的配合。

财税界人士认为,1993年1月1日税收征管法正式实施,虽然进行了两次修改,但始终没有增加“建立涉税信息管理制度”的内容。但是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化的管理制度,这意味着将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立法通过,各部门的配合度也会提高。

为个税改革铺路
“各部门配合度提高,也是为直接税改革提供技术支持,特别是个税、房产税改革需要的个人涉税信息,以后都可以在税务机关汇总,方便建立全社会个人信息数据库。”张斌说。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税制改革、优化税收结构,要提高直接税比重,到2020年基本完成财税改革,其中重要内容就是要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然而,一直以来,在实际征管体系中,自然人纳税人因为数量多、分布散导致征收难度大,这也成为个税改革的技术难题。

基于这种情况,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同时,也拟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经济活动中大额交易的支付方报告收款人的纳税人识别号。

此举为今后房地产税和个税改革做铺垫,强化了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征管,为下一步税制改革奠定征收基础。

张斌认为,识别号制度的建立对税务部门和纳税人都是有利的。对税务部门而言,通过个人识别号可以快速方便地了解纳税人的纳税信息,对个人而言,自己一年交了多少税,应该享受哪些权利和福利,也是一个很好的凭证。“更重要的是,在一系列财税改革中,中央加大支出责任,未来信息平台建立以后,个人养老金、社保、转移支付等支出责任都可以根据识别号来确定支出事项,有利于中央统筹财政收支规划。”

据悉,从2014年开始,财政部税政司已经成立了个税改革小组,专门研究个税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管办法。

一位接近财税系统人士分析,随着税收征管法的推进,最快年内将出台个税改革配套措施。“当然前提是个人涉税信息的逐步完善,个税配套措施也是在这个大框架下的具体细化。”该人士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正在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原则上是把个人所有收入综合计算的同时,考虑的支出后给予抵扣额,这也需要个人在年底把全部收入上报税务机关。

张斌分析,通过个人上报信息,可以了解纳税人在不同时间、地点的纳税信息,方便政策制定部门在个税税率、税制制定等方面的考虑,虽然会涉及很多部门,但是却是个税发展的一个方向。

这个观点也得到了施正文的认同。

在他看来,涉税信息管理制度之所以难以建立,主要是各部门没达成共识,但是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目标要求,税收征管法服务税制改革的思路不会改变,通过征管法,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特别是个税改革的方向亦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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