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医药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300余万被判刑

来源:安徽财经网 作者:正言 葛婷 王玮伟 人气: 时间:2016-02-26
摘要:周某是安徽华天医药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与周某一起站上被告席的还有安徽省安通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谢某等4人。此次,该4名被告人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接受审判。2月25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公司开发票缴税17%,我转给他2.5%,这种亏

周某是安徽华天医药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与周某一起站上被告席的还有安徽省安通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谢某等4人。此次,该4名被告人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接受审判。2月25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公司开发票缴税17%,我转给他2.5%,这种亏本买卖,纯粹是帮熟人忙,没想到自己还搭进来了。” 法庭上,被告人周某在供述时略显无奈。

每年交10万元,挂靠医药公司“卖药”

现年40岁的被告人孙某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人,也正是周某口中所说的“熟人”。孙某,肥西人,大专文化,合肥大德昌医药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孙某表示,他的医药公司业务经理身份是每年花10万元挂靠的,因为若以自然人的身份无法“卖药”,他必须要挂靠一家医药公司才能开展业务。被告人李某是孙某的合伙人,起诉书中显示,现年38岁的李某与孙某同属一家公司。

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孙某、李某挂靠合肥大德昌医药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二人以牟利为目的,通过被告人周某、谢某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1300余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2800余万元。

然而,法庭上,李某予以否认,其表示自己并非为合肥大德昌医药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仅与孙某相识,偶尔出于帮忙的心态,帮孙某处理业务。

昔日合伙人反目,法庭上互相推诿

面对检方的指控,孙、李二人纷纷开始互相推诿,称自己受到对方的安排与指使。

“被抓进来后,事情都变了,这些资金都是李某安排,所开的增值税的发票也都由李某负责联系。”在接受讯问时,孙某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他并没有参与。

对此,李某也做出了回应。“医药公司都是孙某联系好的,涉及购买发票的金额及税点都是由孙某确定,我纯粹是帮忙,而且没有收取任何回扣。”李某称,当初孙某说自己在合肥地区认识人少,很多事情就让他帮忙代办。

医药公司老总“喊冤”,称遭熟人骗还赔钱

庭审中,帮助孙、李二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安徽华天医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一直“喊冤”。

“孙某是我的熟人,他找到我要求‘过票’,我就想着给他帮帮忙,没想打自己还搭进来了。”周某说,自己公司开发票要缴纳17%的税,给孙某是按照2.5%,所以到最后自己亏本的,赔了钱,还要坐牢。

据了解, 所谓“过票”,就是不具有药品经营权限的医药生产企业或个人,委托具有合法药品经营权限的药品经营企业为其开具销售发票,从而使不能合法销售的药品得以在市场上流通的行为。

检方认为,被告人孙某、李某、周某、谢某、被告单位安徽华天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省安通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单位安徽华天医药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某虚开税额700万余元,被告单位安徽安通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人谢某虚开税额500万余元。以上4名被告人和2家被告单位的行为均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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