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得出的外购鲜茶叶与企业账面记载的数量相比短缺达2150公斤。在此基础上,评估人员又根据“鲜茶投入产出率”和“各品级茶叶产成分配比例”,对企业销售收入进行了重新计算,结果发现企业少申报销售收入达21.3万元。在精确掌握企业外购茶叶数量和销售收入的情况后,评估人员约谈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充分有力的事实面前,该法定代表人承认当年和2005年存在部分外购鲜茶叶未入账,并积极主动补缴增值税税款及滞纳金5.3万元。 评估成效 2006年,通过有效掌控“关键率”指标,以产控税开展精制茶加工行业评估,胶南市国税局共评估一般纳税人3户,自查入库增值税税款85.3万元,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原来的3.25%升至5.6%,提高幅度达2.35个百分点,对4户原采取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了税额核定,对5户采取核定征收的小规模企业和63户个体户进行了税额调整,调增核定税额21.4万元。 (本案例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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