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印章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2018-07-05 经批准,“忻州市国家税务局”“忻州市地方税务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印章于2018年7月5日启用,原“忻州市国家税务局”“忻州市地方税务局”印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封存。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