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 自然资办函[2018]1331号 2018-10-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 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有关要求,全面夯实数据基础,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能力,满足信息共享应用需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快实现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全覆盖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各地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有力支撑保障了全国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随着信息平台应用的不断拓展,部分市县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愈发突出。截止目前,全国仍有202个市县尚未完成城镇地区不动产登记存量现势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已汇交的部分市县整合数据也存在质量问题,比如,不动产客体数量偏少、关键信息缺失、房地未关联等,亟需进一步做好登记资料移交整理,数据清理补录、关联挂接、整合入库等完善工作,并做好与日常增量登记数据的有效衔接。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所辖市县实际工作情况,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于尚未汇交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的市县(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开展“一对一”督促指导,加大对困难市县的帮扶支持力度,务必于2018年底前实现本辖区所有市县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整合入库并向部汇交全覆盖。对于已经汇交过存量数据的市县,要持续跟进、督促完善数据成果,不断提高信息平台数据质量。 二、持续提升增量登记数据接入质量 各地要健全保障增量登记数据接入质量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增量登记数据接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着力解决上报业务类型不全、错误报文修改不及时、重复上报、登簿日志漏报、登记簿关键字段值为空或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近期,部将对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权面积(土地)、建筑面积(房产)、权利类型、权利人名称、证件号、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受理时间、登记时间等字段加强校验,上述字段为空或不规范的报文,将作为不合格数据予以通报。 三、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安全规范化管理 在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入库、汇交和接入工作中,各地要切实提高信息与网络安全意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安全规划、建设和监测,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等工作;加强数据安全生产、使用和管理,与数据整合和辅助网络运维作业单位要按规定签订保密协议,切实处理好数据存储、备份和回收、销毁等工作,采取综合防范措施,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 联系方式: 吴明辉 010-66558694;张国庆010-6655808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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