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湘人社规〔2024〕12号 2024-07-16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相关规定,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2023年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711元。现就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准值。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711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4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133元/月,下限调整为4027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4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退费。 以上规定从2024年7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4年7月16日 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的解读 一、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背景是什么?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2023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数据,加权计算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并以此确定我省2024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二、2024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我省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711元/月,以此核定2024年全省三项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133元/月,下限为4027元/月。 三、2024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适用时间段是什么? 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2024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涉及哪些参保单位及职工? 答: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上年度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保底和300%限高。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基数上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因此,缴费基数上下限仅涉及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参保职工及单位。 例如: 甲同志,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高于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低于缴费基数上限,则该同志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为6000元/月,不受缴费基数上下限影响。 乙同志,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低于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则该同志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下限保底,为4027元/月。 丙同志,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5000元,高于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则该同志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上限限高,为20133元/月。 五、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国家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今年我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027元和20133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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