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新厂细算税收账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许士和 周涛 冯建荣 人气: 时间:2009-07-01
摘要:  甲企业由A、B股东投资设立,注册资本8000万元(A、B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主要从事建筑材料件制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2008年的经营业绩,预计2009年将实现销售收入20000万元,应纳增值税1310万元,增值税税负为6.55%...

  应纳税合计为零。

  比较分析
  方案二中甲企业节约税款1427.9-794.39=633.51(万元),丙企业节约税款25万元,方案一中丙企业的进项税留抵对于方案二生产免税产品来说无任何影响。从方案二中可以看出,甲企业的税款节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节约,只不过是暂时享受了提前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因为甲企业在以后年度生产应税产品时已没有相应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可抵扣了,此时节约了的增值税又得以实现。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国家出台了财税〔2008〕156号文件,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给予了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因此,甲企业应充分把握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免税产品的产量或停止应税产品的生产,尽量将这一优惠政策带来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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