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函[2006]256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7-20
摘要:主管国税机关应指定升级现场总复核人,监督一机多票系统升级安装工作是否按规定流程有序进行,各环节责任人员是否签字,企业开票数据是否完整报税等,确认无误后在《升级工作交接单》签字确认。

  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升级、配置综合征管软件和防伪税控税务端系统及其同步服务器,根据各地升级方案,配备升级用税务专用设备。升级发行企业“两卡”,综合征管软件和防伪税控税务端系统技术维护等项工作。

  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一机多票系统的师资培训、税务端和企业端的业务培训,开票数据备份,企业金税卡底层软件加载,软件升级、安装维护和技术服务等项工作。

  网上申报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网上申报企业的纳税申报处理,网上申报平台的技术维护等项工作。

  三、推行范围

  (一)原则上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部推行一机多票系统;

  (二)商业零售企业、经销水、电、气、暖的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一机多票系统;

  (三)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不纳入推行范围的除外)。

  四、时间安排

  根据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内部岗位人员和企业人员培训从6月份陆续开始,9月底前结束。7月底前省局完成”一机多票”相关系统接口升级和防伪税控系统省级集中工作。8月1日一机多票企业安装升级工作正式开始(周口、驻马店、信阳三市由于涉及改变行政区划,安装升级的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争取半年时间完成。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在省局规定时限内提前完成推行任务。

  五、推行环节及注意事项

  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设备检验、退票报税、加载发行、升级安装及验收、运行处理等六个工作环节,现将各环节工作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前期准备环节

  1、技术准备: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系统省级集中完成,一机多票相关系统接口升级完成。

  2、业务准备

  (1)入库发票。由省局统一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种类代码为:20900,同CTAIS中其他普通发票操作流程)的电子票号录入综合征管软件,并按照各地领取的纸质发票在CTAIS中为各地办理出库,由各地根据省局出库单入库后,正常发售。

  (2)宣传发动。各级国税机关应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的目的、意义、做法和费用等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推行氛围。

  (3)落实企业。各主管国税机关根据上报的辖区内应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的企业户数和省、市局确定的推行计划,结合本地升级设备和工作人员情况,分期分批落实升级安装一机多票系统的

  企业名单及具体升级时间,发放“XX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附表1)。

  (4)组织培训。培训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各地服务单位负责提供培训师资,对使用Windows版开票系统企业的培训不收取费用。培训采取两种方法,一是由服务单位负责培训场地准备,师资及相关设备的配备,国税机关负责组织并承担相应费用;二是县区局负责组织并提供场地和设备,服务单位负责师资。内部人员培训由技术服务单位和地市级国税机关对基层税务机关的报税、认证、发行、发售等岗位人员进行防伪税控税务端系统业务培训,具体讲解系统升级后的新增、调整功能、操作注意事项以及防伪税控税务端系统与综合征管软件的衔接处理、新发票种类代码(信便函[2006]136号)、发票代码规则、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存管理流程等内容。

  (二)设备检验环节

  由于设备检验环节所包含的工作内容较多,且实际花费时间较长,因此验机岗位应配备4-5人(至少配备一名税务人员),工作完成填写《升级工作交接单》(附表2)

  (三)退票报税环节

  1、发票退回。该项操作不能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且企业的纸质专用发票实际不退回,待其升级发行后再将电子信息重新购回),完成后填写《升级工作交接单》。

  对企业尚未开具的手写版空白普通发票,也在系统安装前一天,持空白普通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由税收管理员核实后予以缴销。

  2、办理报税。主管国税机关纳税申报(报税)岗位人员根据一机多票企业加载升级的不同情况,分别为其办理报税操作,对一机多票企业在升级安装当月已经开具发票的,在办理正常报税的同时,应及时将当月开具的发票数据传出至软盘或者进行存根联补录后,进行报税处理(必须确认软盘中或补录发票数据与企业当月实际开票情况相符)。经验机环节确认未开具发票的企业,进行正常报税。上述工作完成后填写《升级工作交接单》,确保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完整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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