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河北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个一”发展战略,深入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工作部署,近日,河北省地税局制定下发实施意见,运用128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服务民生改善。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这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18项优惠政策中的一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涉及节能服务、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软件生产、集成电路设计等方面。优惠政策将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提供科技支撑。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河北省地税局下发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包括支持现代物流业、旅游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科技服务企业发展、其他服务业等六个方面,共31项。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下发的优惠政策包括起征点优惠、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随军家属就业、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支持转业干部自主择业、支持大学生自主就业、支持残疾人就业、育幼养老保障、住房保障、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公共环境改善以及其他改善民生政策等14类共79项优惠政策。 河北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地税机关将把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业发展与改善民生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税收的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将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使人民生活逐步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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