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小微企业减税486.31亿元 今年以来,税务总局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全力抓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郭晓林通报了具体情况。 郭晓林表示,上半年,税务部门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高质高效落实。一是全面宣传辅导,力求“应享尽知”。依托主流媒体、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持续开展普及宣传,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二是全程加强监控,力求“应享尽享”。实时监控申报情况,逐户比对分析,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提示等跟踪服务,使应该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享”,扩大受惠面。三是全力升级服务,减少办税负担。结合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进一步完善系统校验关系、提醒功能、自动计算功能,保证纳税人一次填报即可享受减免税,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四是常态督查问效,确保政策到位。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上半年,税务总局先后3次派出督查组对各省税务机关巡回督查,并设立诉求平台,专门受理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投诉,全面查找和坚决纠正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郭晓林介绍,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多部门联动上半年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24982起 郭晓林还通报了税务部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案件24982起,查获非法发票271万份,抓获犯罪嫌疑人1652人。其中,税务部门查处违法企业23986户,查处各类非法发票137万份,查补税款24.91亿元,加收滞纳金2.91亿元,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3.61亿元,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税收经济秩序。 郭晓林介绍,今年以来,税务总局按照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的工作部署,积极协同各成员单位,始终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专项检查打出组合拳。上半年,公安、税务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的集中整治行动,各地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了发票使用情况涉税案件查办工作,并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与专项检查、打击出口骗税专项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在检查区域、检查行业和问题企业上统筹安排,“查票必查税、查税必查票”,取得事半功倍的打击效果。 ——信息共享扩大打击覆盖面。各地税务机关广泛联系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通信、检察、法院、财政、审计等单位,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创立联合研判平台等工作机制,使得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得以横向覆盖、纵深发展。 ——多部门联合督导加大工作力度。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开展了两次督导调研,了解和掌握基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和新问题、新动向,寻求新方法、新手段,督促地方政府以综治考评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 ——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信息管税。以“网络开具、信息上传、底账比对”为特点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全面推行、广泛覆盖,是从源头上铲除虚假发票土壤的“治本之策”。各级税务部门一手抓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不放松,一手抓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工作。既将全国统一的发票管理平台作为有效、快捷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抓手,又为税源管理、数据分析、风险研判等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郭晓林表示,下一步,税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已确定重点领域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虚假发票违法犯罪。同时,密切部门间配合协作,大力推进发票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工作,健全和实施多部门紧密协作平台和工作机制,全力助推“营改增”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建设,最大程度防止和堵塞税款流失,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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