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商业购物卡(预付卡)的税会处理

来源:王志会 作者:王志会 人气: 时间:2017-02-23
摘要: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商业预付卡在减少现金交易、提高交易便利性、刺激消费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税收处理作了规范。

  企业在取得商业预付卡时,需要注意根据用途的不同,做不同的会计处理,并附相应凭据。

  一、购买的商业预付款发放给员工,当作福利。

  1、购买时

  借: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附件:发(售)卡单位的商业预付款发票。

  2、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10000

    贷: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10000

  附件:带有职工签字的预付款发放记录。

  3、 发放的购物卡属于非货币性福利,与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交纳个税。

  二、购买的商业预付款赠送给业务人员,作为业务招待费。

  1、购买时

  借: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附件:发(售)卡单位的商业预付款发票。

  2、赠送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2500

    贷: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500

  附件:对方人员的签收证明(这个有点难吧!)

  3、赠送的购物卡给个人时,需要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即然是无偿赠送,要求对方交纳20%的个税是不现实的。所以只能企业承担。实际管理费用是12500元。但是只有10000元的商业预付卡发票,2500元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须做纳税调增。

  三、购买的商业预付款购买本单位使用的办公用品、集体福利用品等。

  1、购买时

  借: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附件:发(售)卡单位的商业预付款发票。

  2、实际购买办公用品或福利用品时

  借: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000

    贷: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10000

  附件:销售方开具的购物清单或打印的购物小票。

  3、在实际消费时,要有购买物品相应的入库记录,领用时要用出库记录。购物清单和小票上要有预付卡的卡号。

  四、其他事项

  1、预付卡购买或充值时,使用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多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单位购买使用预付卡使必须附相应的附件或证明。否则面临着所得税纳税调整的风险。

  4、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5、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6、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7、严禁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商业预付卡。凡收受商业预付卡又不按规定及时上交的,以收受同等数额的现金论处。对涉嫌受贿的,依法严肃查处。

  五、相关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

  2、《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2号)

  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