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地税发[2000]2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2-20
摘要:地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由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按期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地税发[2000]23号        2000-02-20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一、地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由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按期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批。

  二、“通知”中所附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下发使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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