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设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式样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2014-6-27 税屋提示——依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普通发票的公告,本法规自2018年5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适应税收管理和服务纳税人的要求,结合我市税收征管工作实际,现决定增设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六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六联)样式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为六联,各联次用途:第一联发票,第二联记账,第三联存根,第四、五、六联为附加,供纳税人选择使用;各联次用纸:除第六联使用普通纸印制,其余联次均使用紫色干式复写纸印制;各联次颜色:依次为棕、绿、黑、蓝、红和紫色。发票规格:210mm×291mm,发票代码:11200XX00160(XX代表印制年份)。 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六联)的适用范围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六联),适用于我市范围内从事以下业务的纳税人: (一)收取出口业务经营款项时; (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的其他业务。 三、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六联)的防伪措施 发票名称下方横线使用微缩字母组合而成,在10倍放大镜下可清晰看到字母组合;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有“SW”字样水印图案线,“SW”水印图案呈有规律分布;发票印制防伪团花,使用“天津国税发票解锁片”可看到“津”、“税”、“J”、“S”字样。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2.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设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式样的公告解读 附件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设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式样的公告解读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近期下发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设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式样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目的 为满足外贸企业的实际需求,结合我市税收管理的要求,决定增设一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六联(B版)适用范围及防伪措施。 适用于我市范围内从事收取出口业务经营款项时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的其他业务的纳税人。 防伪措施是发票名称下方横线使用微缩字母组合而成,在10倍放大镜下可清晰看到字母组合;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有“SW”字样水印图案线,“SW”水印图案呈有规律分布;发票印制防伪团花,使用“天津国税发票解锁片”可看到“津”、“税”、“J”、“S”字样。 二是确定2014年8月1日为新设发票启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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