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14]20号 2014-01-22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横琴新区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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