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名单的通知 京经信委发[2015]24号 2015-5-6 各有关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地方税务局、各相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取消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5]40号)文件要求,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北京国华文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4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获得批准,按照规定标准取得的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税务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每年度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减免税执行情况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地税局。 我市将重点针对享受免税政策的担保机构开展绩效考核与信用评价工作,对担保机构实施动态监管,适时对担保机构免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5月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