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通告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2021-11-11 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63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已正式发布,其中:上限为18630元/月,下限为3416元/月。现将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渠道(适用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 (一)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综合--四川社保缴纳”,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三)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绵阳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税--社保缴费”,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四)银联“云闪付”APP缴费。进入云闪付首页,依次点击“天府通办--电子社保卡--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五)“i绵阳”APP缴费。进入i绵阳首页,依次点击“部门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税费缴纳--自然人业务”,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六)银行代收。缴费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部门委托的各银行网点或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七)银行批扣。缴费人用本人有效银行账户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12月10日前确保签约扣款账户余额充足,税务机关将于12月11日-13日发起银行批扣。 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缴费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现场缴费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6号)和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亮码通行、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疫情期间,建议各位缴费人尽量选择线上缴费渠道。 二、注意事项 (一)按相关规定自愿申请缓交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可按照2021年度缴费基数自愿选择补缴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档次自选。 (二)已按2020年度缴费基数预补缴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且缴费基数低于2021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第一档)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当按本通告公布的缴费基数档次进行补差,其它缴费档次预补缴人员,可自愿提档补差。 (三)已按2020年度缴费基数预缴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且缴费基数低于2021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第一档)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当按本通告公布的缴费基数档次进行补差,其它缴费档次预缴人员,可自愿提档补差。 (四)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需要提供缴费发票,公共就业部门将通过系统自动获取申请人缴费信息,并延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时限至12月10日,申请人员无需集中在近日申报。 (五)为方便各参保对象办理缴费业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市本级社保大厅)将从11月12日起为各参保对象提供延时服务,具体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延时服务至18:00,周六上午半天(9:00--12:00)。 三、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 个体参保人员可在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档次参保缴费,具体缴费基数档次标准如下: 2021年个体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标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12333(人社服务热线)、2241006(市本级社保大厅)、2260576(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12366(税务服务热线)、6334556(市本级征收大厅)。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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