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晋市监发[2021]241号 2021-10-22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山西省各市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我省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4号)要求,现就全省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健全企业开办一体化办理机制,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充分整合企业开办各环节和在线服务资源,建立完善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指标体系,实现企业开办“一个平台、一次填报、实时流转、即时反馈”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服务,提高企业开办服务整体性。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平台,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即时通讯、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提供智能引导、线上答疑、即时提示提醒和材料智能检查服务等功能,不断提升平台的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专窗,实现申请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建立企业开办自助专区,通过帮办、导办、代办提供“店小二”式服务,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水平,推动我省企业开办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为优化我省经济生态、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梳理业务流程,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试行)》明确的业务规范、数据规范和信息化技术指南标准,认真梳理当前企业开办各环节所需时间、数据要求、审查标准、办理条件等流程和项目,制定差距和调整清单,积极配合做好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平台的升级改造和对接互通工作,真正实现“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集成办理.各相关部门不得增设企业开办环节、增加提交的材料和提高审查标准,不得一味追求“秒批”“秒办”,随意减少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材料、降低准许标准,不得强制企业通过部门网站或系统办理相关开办手续。(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医保局、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持续优化平台功能,不断提升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各级信息化管理部门要确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稳定,为企业开办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一键式”登录服务。要充分发挥“一个部门管信息化”的优势,按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试行)》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需求,及时升级优化全程网办平台和相关业务系统,实现部门间数据实时流转、即时反馈,为企业开办增强便捷便利提供信息化支撑。要建立电子证照和行政审批专用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在企业开办同步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要依托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统一的身份认证,提高自然人实名认证可靠性、安全性,增加身份验证和电子签名方式,完善电子营业执照、个人手机银行电子签名功能,实现企业开办各环节认证结果互认互信。要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智能匹配、经营范围点选等办理环节,为企业提供场景式服务引导,提高企业填报的准确性、便利性。要依托“三晋通”实现企业开办移动应用的开发,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从电脑端拓展至智能移动终端,为申请人提供更多办理方式选择。要开发智慧审批模块,对部分风险低的行业,推广无人工干预的智慧审批,实现“即报即批”。(牵头单位:省审批服务管理局、云时代公司;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医保局、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水平。充分发挥我省行政许可相对集中的改革优势,通过在辖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专窗,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提交所有材料,并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实现“一窗通办气设立企业开办自助服务区,配备专业设备和人员,通过帮办、导办、代办等方式引导线下申请转为线上办理,辅助企业完成申报,提高企业申报效率和成功率,以及全程网办比例。探索更多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放电子印章、银行预约开户、材料寄递、票证自助打印等,提高服务效率。(牵头单位:省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医保局、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大力推进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不断拓展应用场景。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各领域的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中登记注册、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企业在经营场所中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视为已履行亮照经营义务。积极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如银行开户)以及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完善并推广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电子签名标准规范及应用场景。继续推动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牵头单位: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2021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细化本部门完成重点工作的任务图、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涉及系统改造需要追加预算的请商财政解决,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太原市辖区使用的太原市商事登记系统,须在年底前实现本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业务及技术规范等事项,确保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 (二)及时反馈,总结经验。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及时跟踪记录企业开办业务数据,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评估,查找工作短板,改进工作措施;畅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听取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收集办事反馈的痛点、堵点,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做好引导工作,确保平稳推进。要及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重点加强基层窗口等与企业开办有关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做好企业开办各业务环节间和线上线下的无缝衔接,提升企业开办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联系人:王爱华,联系方式:0351-7680282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联系人:逮子良,联系方式:0351-738851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局参保管理处 联系人:李志安,联系方式:0351-415213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联系人:董小麟,联系方式:0351-3580126 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张胜,联系方式:0351-7731032 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樊拓鹏,联系方式:0351-6819627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联系人:黄海文,联系方式:0351-2387496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 联系人:姚建兵,联系方式:0351-4969162 附件: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试行)(暂无)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2021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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