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体改[2023]393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单位关于推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9-15
摘要:积极推进跨地区职称互认,对在省外通过社会化评审方式取得职称并流动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且符合我省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经所在地人社部门确认后,可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等)

  20.积极推进跨地区职称互认,对在省外通过社会化评审方式取得职称并流动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且符合我省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经所在地人社部门确认后,可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等)

  五、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1.加大对拖欠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对存在恶意拖欠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问责一起,有序推进全省“无分歧”拖欠动态清零。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审计工作重点,加强审计督促或跟踪问责。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恶意违约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相关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督促大型企业落实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责任单位: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2.上线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开展“综合查一次”“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杜绝选择性执法,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做到对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2023年版)。(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

  23.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对串通投标、商业贿赂、虚假广告、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查办、依法处理。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检察院,省公安厅、司法厅、知识产权局等)

  24.有效防控企业法律风险,进一步深化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探索推进企业合规辅导员制度,持续推进“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的司法服务。强化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依法合理处置经营性涉案财物,接到企业投诉控告的,原则上在30日内完成核查,并依法作出解除、变更或继续冻结的决定。编制发布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政复议案例,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有针对性的行政复议服务。(责任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检察院,省司法厅、商务厅、信访局、法学会等)

  25.健全涉企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打造省级“园区枫桥”品牌,加大诉前调处力度,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持续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检察院,省司法厅、工商联等)

  26.深化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深入推进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海事法庭建设,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引进高端海商事争端解决服务机构,健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平台,围绕“丝路海运”“两国双园”和金砖国家合作等重大项目,进一步深化国别法律服务。引导法务机构加大企业合规管理、贸易摩擦应对、外贸规则培训工作力度,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发改委、司法厅、商务厅等)

  六、建立健全涉企服务机制

  27.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融资服务、政策兑现、科技创新等堵点难点,开展营商环境提升系列专项行动,解决突出问题,纳入数字化营商环境督导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飞行检查”,开展2023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及数据分析,在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中单列统计民营经济的满意度情况。推行市场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商联等)

  28.健全完善与商会组织、民营企业沟通协商机制,常态化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推动“同心·闽商服务团”开展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咨询诊断服务、行业趋势分析、政策宣讲、金融支持、法律服务。将涉企服务事项纳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建立转办整改工作机制,构建“企业诉求—平台吹哨—部门报到”助企服务制度。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计划。(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工信厅、工商联等)

  29.出台我省开展“免申即享”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定期发布省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目录清单,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惠企资金纳入直达管理,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责任单位:省工信厅、财政厅、发改委等)

  30.深化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改革,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高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开展10个以上行业“一业一证”改革,打造不少于5个“码上办”办事应用场景。加快建设“福建易企办”闽政通企业服务专区,拓展“闽捷办”智慧税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税务局等)

  31.发布2023福建民营企业100强,树立民营企业发展标杆。开展“提振发展信心服务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专题宣传和“‘一带一路’十周年闽商闽企践行故事”主题系列采访活动,开设“砥砺奋进七十载同心建设新福建”等宣传专栏,讲述闽商好故事、传播闽商好声音,提振闽商发展信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工商联、发改委、工信厅等)

  32.深入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设立专门受理涉民营企业营商网络环境的举报通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等行为,指导民营企业维护自身网上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等)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3年9月15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单位关于推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近期若干举措》解读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2023-09-15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增创发展优势,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举措。

  二、主要内容

  近期若干举措包括六个方面32项举措。

  (一)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包括实施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行动、完善科技特派员“订单式”和“菜单式”技术需求精准对接机制、遴选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发布一批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制定卓越工程师培养“路线图”等5项举措。

  (二)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实体经济。包括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入园进区若干措施、提升招投标活动服务供给质效、规范完善“评定分离”新模式、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等7项举措。

  (三)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包括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治妨碍企业自由迁移行为等4项举措。

  (四)打造市场化的要素环境。包括推动“商贸贷”“外贸贷”上规模、用好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制定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推进跨地区职称互认等4项举措。

  (五)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包括加大对拖欠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开展“综合查一次”“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有效防控企业法律风险、健全涉企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深化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等6项举措。

  (六)建立健全涉企服务机制。包括开展营商环境提升系列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与商会组织、民营企业沟通协商机制、出台我省开展“免申即享”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深化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改革、发布2023福建民营企业100强、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等6项举措。

  联系人:福建省发改委体改处,联系方式:8706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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