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1]320号 2001-6-14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的通知》(国税函〔2001〕207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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