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企业区域化经营

来源:每日经济 作者:周洲 人气: 时间:2013-09-10
摘要:  在9月7日~9日召开的第三次莫干山会议上,国税总局相关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新《税收征管法》还在修订中,国税总局将以适应企业集团化、跨地域经营为突破口,在税收征管上作调整,推进税务改革。...

  在9月7日~9日召开的第三次莫干山会议上,国税总局相关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新《税收征管法》还在修订中,国税总局将以适应企业集团化、跨地域经营为突破口,在税收征管上作调整,推进税务改革。

  该人士称,国税总局将研究推进变分税种管理为按纳税人事项管理,变属地化管理为跨区域管理,改变企业跨区域经营中遇到的一个地方一个执行办法、重复上报税务信息等问题。

  税法使用偏差让企业头疼
  不论中资企业还是外企,只要在国内跨区域经营,都会遇到税法适用偏差问题。

  一位国内企业集团税务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他发现在全国二十多个地方设立分公司之后,跟当地税务部门打交道时,有二十多个不同的“规矩”,“比如一项土地成本的扣除,千奇百怪,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方法。甚至一个省里各地市的方法都不一样。”

  国税总局相关人士也说,很多大企业集团向其抱怨,说同样一件事,在一地征税,在另一地却不征税。

  “一样的事情为什么有的不征税有的征税呢?这两个税务机关肯定有一个是错误,不可能征也对,不征也对。”该人士称,纳税人需要税法或者税务局征税的确定性以及税务局执行征税的统一性。

  他已向国税总局提出建议,税务局需要制定工作规则,解决税制执行的确定性和统一性问题,全国税务局应该执行统一的政策。

  力推扁平化跨区域管理
  中国税制分为按税种管理、按事项管理、按纳税人来管理三重标准。上述国税总局相关人士称,这种管理弊端较多,三个标准设置之间相互打架,没有统一的标准。

  并且,国内一直沿用税务属地化管理,既不适应企业跨区域发展,也造成了税务系统人力资源浪费。

  该人士表示,省市级的税务人员“很闲”,只负责上传下达的工作,真正接触企业的是地方分局的所里税务人员,他们很忙。

  国税总局有三四百人,全国税务系统共有约74万人。“这74万人都管什么去了?真正办事的时候,抽不出几个人来。”该人士称。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澳大利亚大企业管理局有2000多名税务工作人员,就设在联邦税务局,实行扁平化管理。

  “一个大企业只要对应一个大企业管理局就行了,所以其税收征管效率很高。”该人士说。

  他建议,税收征管变属地化管理为扁平化跨区域管理。“国税总局应该将分税种管理的司局合并成一个司,压缩政策司局,成立中小企业管理局和自然人管理局,把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放在自然人局里,将省级税务部门实体化,减少非业务人员和中间层级,让大部分税务人员从事税收服务和管理。”

  加强税务部门信息化管理
  “目前税务局的信息还都散落在各地市税务局,省级之间相互不通,总局和地市不通。这种信息化程度也不适应现在的企业税收管理。”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一家外资公司就曾向该人士表示,该企业在中国有几十家分公司,一件事项得报给这几十家分公司所在的地方税务局。如果采取集中管理,只需报送税务局一件,其他各地税务局就都能看到报送信息。

  该人士还认为,让纳税人填表很麻烦,也给纳税人造成很大的工作量。他建议在新 《税收征管法》里,税务局能有ERP数据的采集权,这样可以直接备份企业数据,不用填表。

  该人士特别提出,针对大企业地区的税务管理,不能将其放在小税务所里去。机构和人员级别都不对应。

  在征税理念上,该人士建议,“税务人员应转变职能,和企业共同搞好税收风险管理,为企业做好服务,而不是动不动就处罚、查企业。我们现在的征管是把所有纳税人都作为稽查对象,整天过来查你。”该人士称,国外的税收管理核心业务是税务审计,而不是稽查,只有纳税人出现问题才动用犯罪调查局去调查,一般不动用稽查手段,稽查是最后一道防线,而不是冲在前面。”

  与会的企业人士认为,如果这些改革能够完成,企业跨区域经营面临的税务问题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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