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负担员工的年终奖,税款部分需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9-10
摘要:作为广大打工一族来说,每年的年终奖是辛苦工作一年的收获和回报。有些效益好的公司甚至主动为员工承担年终奖应负担的税款,对于打工者来说应该算是喜上加喜了,但开心之余请谨记,老板为你负担的年终奖税款,也属于你的额外收入,仍需缴纳个税。 税屋提示...

作为广大打工一族来说,每年的年终奖是辛苦工作一年的收获和回报。有些效益好的公司甚至主动为员工承担年终奖应负担的税款,对于打工者来说应该算是喜上加喜了,但开心之余请谨记,老板为你负担的年终奖税款,也属于你的额外收入,仍需缴纳个税。

税屋提示——
1、自2011年5月1日起,雇住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的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2、案例中,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雇员取得的年终奖加上雇主定额负担的税款,即44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44000*10%-105=4295元,其中,公司负担4000元,个人负担295元,税后收入为39705元。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