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4-09
摘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审核,深圳市红十字会符合公益性群众团体条件,具有接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审核,深圳市红十字会符合公益性群众团体条件,具有接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