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如何进行营改增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第三只眼 作者:第三只眼 人气: 时间:2016-03-27
摘要:营改增 了,很多同志想到的是,劳务派遣是不是有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了,因为对方也是增值税纳税人了,原来都是开具的营业税的发票。 我们先了解一下营业税的计税规则:劳务派遣单位开具的发票,有一部分是服务费用,一部分是代收的工资、社保等费用,原来

营改增了,很多同志想到的是,劳务派遣是不是有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了,因为对方也是增值税纳税人了,原来都是开具的营业税的发票。

我们先了解一下营业税的计税规则:劳务派遣单位开具的发票,有一部分是服务费用,一部分是代收的工资、社保等费用,原来是如何计算营业税的呢?

财税[2003]16文件三、关于营业额问题(十二)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现在我们的同志以为,对方收的所有的部分都要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了(也是一般纳税人的身份),好事啊!但是正如小编之前写过一个文章,认为这只是自己在做梦的问题。我们再来看看营改增的文件对此的明确的营改增的销售服务的范围:

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其实劳务派遣单位只是提供了一种人力资源的服务,人员费用相当于是代用工单位处理的,所以营业税下是差额的处理,增值税下,如果要求对方提供含人员费用在内的代开的征收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原来可是差额营业税,比增值税抵扣的爽快,现在让人家全额计增值税,抵扣在哪里?所以如果非要跟人家要总额在内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人家估计也做不下去了。

那至少现在还没有明确其是不是可以差额来享受增值税的处理待遇,因为如果要开具发票,人员费用也至少是一项价外费用吧,因此有必要对于劳务派遣单位给予其差额计算的待遇,如果对方只是开具服务费用的发票,显然又无法体现交易额的内容,所以差额也一个期待的事项,也不差一个差额再补充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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