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证券交易印花税制的频繁调整,不仅成为证券市场的一道风景线,也成为税法领域的一朵奇葩。 历经近20年中的11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仍身陷公平性、正当性与合法性三重危机,既未践行量能课税意涵的实质正义,也未坚守稽征经济立基的比例原则所蕴含的技术正义,更未满足形式正义的税收法定,以致其不断遭受国人质疑。 鉴于当下彻底摒弃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适用,时机和条件仍不成熟。实现证券交易印花税从“政策之治”到“法律之治”,以税收法定原则对其进行总体指引,调适目前偏离量能课税与比例原则的制度设计和实施方式,方为理想之道。 具体而言,从税制公平性上看,伺机扩大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基,实现市场与产品的一视同仁,是为首要之义;从税制正当性上看,精准定位证券交易印花税制目的,实现手段与目的的合比例,是当务之急;从税制合法性上看,全面落实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法定化,实现政策与法律的无缝对接,是关键之举。 【关键词】证券交易印花税;量能课税;比例原则;税收法定;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规范审查与实施评估_以税法建制原则为分析工具_叶金育.pdf 文章出处:《证券法苑》2015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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