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约谈,即约请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就评估人员在案头审核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面对面进行说明。约谈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估人员验证审核分析结果,了解问题真相的重要渠道。约谈人员必须掌握和运用约谈的一些基本技巧。
一、约谈的三段式 约谈的开始阶段:类似于开场白的彼此交谈。这一阶段的谈话时间不长,但所要交谈的内容却是重要的,为进行实质性交谈打好铺垫。交谈的主要内容包括:约谈双方的介绍、约谈的目的、企业的基本情况等。约谈人员要善于通过这一阶段的印象交谈,考查被约谈人的专业知识水平等,以便下一阶段的谈话更有针对性。 约谈的实质阶段:这个阶段时间较长,具体要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问题及被约谈人陈述的情况而定。实质性的对话是约谈人员充分表现业务水平,专业知识的时候,应当使谈话的方式和内容紧扣实质性问题,言必有物,对重点问题要言简意赅,避免言不及义。约谈需要了解的问题可能很多,问什么,如何问,需要讲究方法和技巧。问什么,约谈人员事先应当心中有数,在层次上应当由表及里,由浅到深;怎么问,约谈人员应当根据第一阶段谈话掌握的被约谈人专业知识水平、社会经验及个性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策略。总体上应当保持谈话的平和气氛,纳税评估约谈毕竟不是案件讯问。在约谈过程中,被约谈人可以根据约谈人员的需要,或陈述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其陈述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约谈的结尾阶段:分结论性和非结论性两类。通过约谈,被约谈人能够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或者承认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存在,并愿意接受评估处理的,此时约谈人员结束谈话应当是结论性的,应当告知被约谈人如何进行自查、调账、补税。相反,如果被约谈人不能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说明,提供不了相关的证明资料,或者不承认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不愿意接受评估处理的,则约谈人员结束谈话应当是非结论性的,要告知被约谈人准备接受实地核查。 二、约谈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事前做好充分准备。评估人员首先要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然后向税务机关其他岗位了解情况,以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及税款缴纳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约谈不仅要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还要从纳税人同行业企业了解税负、物耗、能耗等指标水平,从长期为纳税人提供原材料、主体包装、主要能源、运输工具的单位了解业务往来情况及市场信息,用情报信息来反证疑点问题,把握约谈的主动权。 2.把握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纳税评估主要是对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评估判断,不论是性质、形式,还是手段、程序,与税务稽查都有本质上的区别,税务稽查体现的是一种威慑性的检查,而评估则是一种辅导性的管理。因此,评估人员在与纳税人约谈时,一是要以交流的语气谈话,这样有助于纳税人接受谈话。二是对确实属于工作一时疏忽造成申报不实的,应当肯定纳税人的工作,对纳税人进行必要的纳税辅导,帮助其纠正失误。约谈中切忌与纳税人发生争执、争吵。 3.辅导和帮助纳税人化解申报风险。纳税评估结束后,除要求纳税人自查补缴税款、滞纳金外,更重要的是辅导和帮助纳税人进行账务调整,加强财务会计核算,从而使纳税人化解申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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