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优化税控设备网上变更功能等事项的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以下简称“税控开票软件”),我局于2018年6月29日对税控开票软件进行了升级,本次升级优化了税控设备网上变更功能和更新升级了接口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优化了税控设备网上变更功能。纳税人在金税三期系统完成纳税人基本信息和票种授权信息变更后,可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登录税控开票软件进行税控设备远程变更发行,不需携带税控设备前往税务机关。具体使用方法详见《金税盘版税控设备网上变更功能详解》(附件1)和《税控盘版税控设备网上变更功能详解》(附件2)。 2、更新升级了税控开票软件接口规范。最新接口规范增加了商品编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支持减按1.5%税率、差额税率开具等功能,例如增加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待开票信息导入接口和已开发票信息导出接口。最新接口规范详见《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发票信息数据接口规范V4.0版》(附件3)。 如在使用税控开票软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税控开票软件所属公司的客服电话: 金税盘版客服电话:95113 税控盘版客服电话:0311-89862000,400-611-2366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8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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